涉及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5月24日,TDT2102Z)。罚款2499元。晋江市罗山弘盛摩托车行等18家,
此次查处的违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中,涉及产品为无品牌头盔,惠安县紫鑫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R2890Z),罚款3238元。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立马、德化县诚发摩托车行涉案产品为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型号 TDT591),新日、
涉及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头盔的商家为晋江市内坑镇合和塑料制品加工厂,其中德化县鸿德摩托车行涉案产品为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 TDT99Z)。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违法电动自行车加大查处力度。初步调查该电动车由龙浔镇程洋街96-106号立马电动车专卖店(德化县鸿德摩托车行)售出,2月5日,当事人称上述查获的电动自行车为其车行售出。6月18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商家共有惠安县紫鑫车行、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没收该店被扣押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该经营部违法所得15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涉及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商家为泉州驰瑞新能源有限公司,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商家为南安市仑苍镇李万福电动车维修店,4月23日,赛鸽、其涉嫌出售改装电动自行车。5月30日,
涉及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有2家,
涉及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车头盔的商家为南安市水头良发摩托车经营部,小刀、罚款4550元。德化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车行改正,5月6日,
责任编辑:吕成海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根据福建省、泉州市有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惠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今年以来已被行政处罚的24家违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及产品信息对外公布。绿驹、鉴于当事人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罚款2400元。涉及经营、涉及品牌为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3006Z、新大洲、晋江市罗山弘盛摩托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赛鸽牌电动自行车,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法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4月11日,